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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缘灭烟相随           
缘起缘灭烟相随
作者:紫陌小妖 文章来源:感人故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9 10:34:51
 
  (1)
  品冠在歌里唱:“后来的我们一直都遇不上,仿佛都在避开某一些地方,在人群中走的特别匆忙,怕一不小心就认出对方......”
  真是想不明白,那样一个恶棍,地痞,坏蛋怎么会考来我们学校?想必是杖着家里有点势力给学校建了个篮球场或者投资了几百万也不一定。那种人看着就够碍眼了,最可恶的是我和他一个专业而且分到了一个班。我的四年大学生活似乎从这一刻开始就不得安宁。尤其是军训后发书那一次,在走廊里他冲着我乐,没把我的魂吓出来,可真是要命。后来的后来,他和好多男生成为了铁哥们,靠,真是不理解,那帮书呆子怎么会和他这种人称兄道弟。不过呢,像我这种小女生,把自己的事情弄好就够了,至于谁是谁非又与我何干。不过那臭小子天生爱找茬,找教授的茬,找同学的茬,只要他看不上眼的事他都要管,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多精力,杖着自己体格好嗓门高就了不起。哼,无穷鄙视。寒假回来,大家都不怀好意的冲我笑,弄的我满头雾水。这年代,怎么一个假期40多天过去大家都鬼使神差了呢。第一天早晨上世界经济史,本来我的生物钟就没有调整过来,整个人困的要死,所以索性第一次课不去听了,料想老师没那么快拿到点名单,反正我困成这样去了也是睡,不如在寝室暖暖的睡个一上午。9点多,就听寝室电话响,妈的,我刚刚睡着哪个龟孙子不要命了这个时候打电话来。刚刚接起电话没尤我开骂那边恶棍就大喊:“教授下节课点名,没到的期末直接大挂,快来啊!”我一看表,还有10分钟就上第2节课了,也许我现在马上跑到那或许可以来得及,但是前提是我得拿出初中跑50米的速度一直冲刺。哎呀!我的天。跑吧,毕竟我不想这么容易就大挂了不是。
  到教室门口,我顾不了那么多就直接冲了进去。只听见教室一阵狂笑,我恨不得找个老鼠洞赶快钻进去或者变成苍蝇,蚊子之类非走更好。事实证明我被彻彻底底的耍了一次。老师说鉴于第一节课,先不讲新内容,只是把本学期要学的东西穿联一下。第二节课他因为有其他事情做就先走了。死恶棍,让我急急忙忙跑来,没有洗涑,没有梳头,丑态百出,形象全无,恨我的咬牙切齿,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已经这样,我拿着一瓶矿泉水就向他扬去,没等他回过神来,我已经离开了教室。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整,心情可真是不好,后来的几天,他也知道自己玩过把我惹到了。每天在我旁边跑前跑后的。开始我见多了怪烦的就开始逃课,整天躲寝室上网,在后来去图书馆修身养性。但是无论在哪里,他都阴魂不散,上网时他就不停的给我发消息,告诉我看楼下。只见他一个人抱着一台SONY笔记本在大杨树下优哉的坐着,看着就让人来气。后来在食堂,在教室,在图书馆,在每一个我出入频繁的地方都会看见他,那张霸气十足的脸。我自认为自己没有沉鱼落雁的姿色,也没有倾国倾城的笑容,更没有弱柳扶风的身材,更不要说超凡脱俗的气质了,总之,他那种花花公子不可能喜欢我,我也绝对不会看上那种败类,真是要命,现在他和我的流言蜚语传遍了整个大学城,还让不让人念了,让我好生烦闷!
  他居然跟没事人一样,照样每天像个侦探似的跟着我转。我说他打他骂他都无济于事。这种败类估计现在都少的可怜,有那么一个被我遇上了,是我可悲,还是时代可悲?懒得多想,任由各种关于我和他的白道的黑道的大道的小道的消息在校园里传播,没有人出来解释,别人当是默认,但是我主张清者自清。期末考试结束,我回到了北方的家,暑假总是很快乐的。那些草长莺飞的日子里总会留下给人美好的回忆。整整一个假期他的短信每天发来,其实也是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比如今天气温多少度,刮什么风,明天哪可能发水灾之类的。我当然是照例一条不回,不过那臭小子还真是有耐力。居然一个假期还能乐此不疲。
  秋天是个怀念的季节,我一直这样认为。我在这样的季节里看见逝去已久的东西和那些曾经让我沉醉的时光。我如此清晰的明白那是再也回不去的日子。亦舒说,弹指一挥间,刹那芳华。高中的时光总是让人留恋,繁杂中会有些许的满足和成就,在一点一滴的感知,感动,感悟汇聚成流的时候,我们已经走过。来到大学,有太多的错综复杂让人喘不过气来。9月伊始,回到那个校园,一切依旧欣欣向荣,而且多了些新面孔,脸上都带子稚气的笑,和去年的我一样。
  那个臭小子看见我还是那副死模样,第一天回来就给我个下马威。他居然当着寝室楼前那么多人的面给了我一束玫瑰花,我当然不能接受,吓的我马上直奔寝室楼,任凭那坏蛋在后面喋喋不休。真是气的我半死,他到底要干什么。以前拼了老命刁难我,现在又这样整我。我都大二的人了,自认为长的不丑,可就是没有人追,如果没有他鬼使神差的天天跟着我转,又怎么会这样。一想我就开始窝火。真想把他踢的半死不残,也算是为社会除公害。早晨,我啃着面包背着单肩包从寝室楼出来,老远就看见他和一堆管理系的女生调侃。还没等我走到附近,那群女生就开始盯着我看了,他也看着我,问我怎么又啃上干面包了。我立刻顶上一句要你管,顿时也就鸦雀无声了。他扔了一瓶百事可乐过来,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尤其那么多女同胞,我也不好太不给人家面子,虽然平时我的确很不给他面子,不过这次的可乐我还是收下了。在偌大学校的角落中,还是会偶尔听到有关我和他的闲言碎语,大概意思是说我是好命的灰姑娘,被看上了还不知道好歹。类似的言论听多了自己也会觉得不舒服,细细回忆一年来的点滴,真是搞不明白那臭小子在干什么。
  我是寝室出了名的瞌睡虫,不到差10分钟上课绝对不会起床,这也注定了我每天早晨只能以干面包为食粮。不过每天他都会拿瓶百事在楼下等我,每天每天,后来收他百事我也就觉得没有什么了,像是家常便饭之类。再后来我不好意思了也会回请他吃顿好的。日子这么过着,两个人偶尔再一起,不在乎别人的只言片语,不在乎所谓的是是非非。在别人都传言我们恋爱的时候,其实我们真的没有什么。
  一年后,他走了,去了加拿大那个在世界地图上离我们只有一个大洋的国家。记得在他临走前的那个晚上,我们在校门外的串店吃炸蟹肉,他问我如果他走了我会舍不得吗?我想都没想就说当然不会,恶棍走了天下就太平了。学校的教务处再也不用来我们班找麻烦这不是挺好的。他听了,只是沉默,其实这种话我是常说的,只是以前他会使劲敲我脑袋,直到我喊疼为止,只是,这一次,他没有。
  得知他走的消息是在第二天。因为上午没有课,9点多我还在被窝里和周公约会。具体约会中谈了些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只是知道在我身体感觉很疲惫的时候有短信的声音传到我的中枢神经,经过片刻的二传,我终于醒了。他的短信,此时此刻,已经在飞机上,去留学,望珍重。我靠!真是惜字如金。我一个人,软软的坐在床上,在爱情里我总是看不清的,可是当我看清就已经失去了啊。也许,这不是爱,只是习惯了一个人在自己身边而已。我心中默念:“孔家辰,保重”!
  (2)
  爱情的毒,若不能不药而愈,便是无药可救。
  大四总是有些该忙的不该忙的事情等着人来做,大四开始我也随着大批搬离寝室自谋住房的浪潮开始了我俭约不简单的生活。像许多人一样,到了大四总会有类似考研的想法冒出来,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60%的人会瞬间将这个念头在脑海中取缔。因为我的大众化,所以我也走向了那个60%的行列。那时忙着印简历,然后四处发。宋小囡,女,23岁,本科学历,主修经济。想想那是多么屈辱的一页历史,读了这么多年书,如今为了找工作日里万机。以前大人们总会说读好书就会有出息,现在的孩子都趋之若骛的跑去读书,结果出息的没见几个,只是找不到工作,自认为怀才不遇的人多了。这个世界,太多的无可奈何。不知道究竟是哪一天,或者由于太过欣喜忘记了是哪一天,我在网上投递的简历有了答复,是一家商贸公司寻找经济顾问,工作待遇良好,工作地点良好,工作条件良好,带着各种各样的良好我终于成功的完成了我的求职路,距离7月份离校还有2个月,我忙着毕业答辩以及各种棘手的事情,当然还有我的新工作也要报道了。那一年,雨季来的格外早,晰晰呖呖的小雨包裹着整个城市。这无疑更加增添了大学校园中离别的气息。人们用酒精澄清着自己的灵魂。小饭馆里杯盘狼籍,整杯的啤酒倒在地上泛起一堆白抹。林荫道上吉他伴着孤单的不成曲调的歌声。女生寝室直到深夜还会有相依偎的身影,玫瑰的余香红的让人心碎。所谓的分分合合都将随着毕业而烟消云散,原来,大学真的好简单,这么样来了,呆了那么段不长不短的岁月,又这么样走了。
  第一天去公司报道,接待我的是个很斯文的男孩,因为我明显看到他在和我对话的时候脸红了。一般这样的男孩子总是很斯文,或者很少和女孩子打交道,不过这样也好,毕竟太过张扬的人都不太好相处。我的工作其实很简单,不过是整理下公司与客户间商务上的往来关系,或者你可以说我是理财的,不过绝对不可以说我是管家,因为管家是那个斯文的男孩子,我只是他的下手,负责帐但是碰不到钱。那家伙叫张东,海龟回来的,好象和公司上层领导有些关系,所以过来帮忙。估计不会做太久,因为属龟的都很挑剔。每天早九晚五工作,虽然财务上的问题杂七杂八,不过有张东在,好象很多问题解决起来都会变的特别容易。他的确是个深藏不漏的人,无所不知但却沉默不语,公司老总很是重用他,听说他的专业是“碍踢”,不晓得为什么回来后却做起了经贸。在他手下做事,完全可以保护出来一副好嗓子,因为他很少很少和人讲话,有时候不了解的人会误以为他是个哑巴。不过我天生话多,虽然环境可以改变人的性格,但是根据辨证唯物主义认为的内因是决定事物的根据,外因只是条件。所以虽然我没有喋喋不休,但是也绝对没有做到金口不开。不知道我天天在他耳边絮絮叨叨有没有让他觉得烦,不过即使他烦他也不会讲出来的。
  工作后的第二个月,我不幸患上了急性阑尾炎,那天正值午休,我因为上午就不是很舒服所以没有和大家一起去吃午饭,中午一个人趴在桌子上肚子痛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后来正巧碰到张东午饭回来,他想都没想就把我抱了起来冲下楼去。到了医院,知道要马上手术,他又跑前跑后帮我办妥了手续。因为手术的及时,这次病没有给我带来太大的损失,除了铭心刻骨的疼痛。不过通过这次的病张东和我的距离拉进了。有意无意间他会提醒我注意身体,午饭回来会习惯性的带瓶冰红茶放在我的桌上。偶尔,也会说些搞怪的话来调节气氛。大家都觉得他爱笑了,虽然工作起来他仍然一丝不苟。
  不知道具体从哪一天开始,我发现自己爱上了张东,他成为了我心中最柔软的角落,成为了我无时不在的牵挂。我会不由自主的揣测他的心思,怕他生气,怕他不开心,怕他受委屈。我就这样默默的在他身边望着他,望着他马不停蹄地工作,望着他举杯喝水的姿势,望着他烦闷时抽起的一支烟。无疑哪一个举动都会让我觉得好喜欢。他是个沉着冷静的人,尤其在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处理起来会比别人更加自如。我是钦佩这种男人的,也许作为女人或者仅仅是人都会崇拜这样的吧。有时候会喜欢听华健的老歌《一起吃苦的幸福》,像歌里唱的那样“就算有些事烦恼无助,至少我们有一起吃苦的幸福。一个人吹风只有酸楚,两个人吹风不再孤单无助。”
  生活就是这样,他把一些东西展现给你,又把一些东西隐藏了。或者冥冥之中的一切悲欢离合都已经早有安排。就像我和张东,从认识到相识,再到相知已经算是老天的安排。本以为可以这样走很久,最后的因缘也可以说成是近水楼台或者水到渠成。可是,这个时候他却要离开。说是去海外深造学习。是因为我的软弱吗?老天教会我残忍。爱过的人,却有缘无份。这个冬天,南国漂着久违的雪花,我站在市府大厦顶楼的阳台上,望着飞机离开,消失在茫茫天际。冬天,真的好冷......
  (3)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响谁去?
  明明说好了下午两点试婚纱的,这要死的孔家辰去了哪里?我一个人在多伦多的大街小巷瞎转,在这全世界最多元化的城市里, 使人能强烈地感觉到由不同文化撞击出的灵感火花,同时又会讶异于它们共存时的和谐安宁。两个代币就能使人在两种文化间游走,领略构成这个大都市的小小社区独有的风貌。来到多伦多三年了,三年前,因为公司扩大投资规模,派我来加工作。的确多伦多城中数不胜数的精彩元素汇成了一幅无可匹敌的风景:高耸入云,金碧辉煌的现代摩天大楼旁却安然坐落着早期殖民者修建的,风格典雅的古迹建筑;外表礼貌谦逊的多伦多人却近似疯狂地每年庆祝一千多个大小节日;看似简陋的街头摊点居然出售照顾特殊口味的全素热狗。我喜欢这个城市,虽然它不如家乡亲切,但是它的魅力另人折服。也就在来加后的第4个月,在一次商业会议上,我遇见了孔家辰。命运真会与人开玩笑,我其实是不喜欢重逢的,往往早已结束的故事又要再次开始,原本平静的心态又要掀起波澜,这又何必呢?
  成熟后的孔家辰没有了往日的浮华,做起事情也是一本正经的。说到了以前的大学生活,未免还是会结结巴巴。说了很多,大概意思是他其实向我表白了好多次未遂,万般无奈外加面子全无才不得不选择远渡重阳的。也许是吧,过去的林林总总究竟什么样子我已经记不得了,生命中的路过与错过总是很让人伤神。
  情人节那天,他向我求婚,在一家华人街的酒吧里,耀眼的灯光把我的脸映的通红。
  不过那臭小子居然现在还没有来,说好了两点嘛,可恶!试婚纱就开始迟到,那结婚那天还不是要逃婚吗?当我气愤至极的时候,他电话打来说公司有事情临时脱不开身,我正要张口开骂只见一辆白色的宝马在我身边停住,那混蛋拿着一束好大的玫瑰花从车里走下来。我傻呵呵的站在那,脑袋顿时空白一片。这车是他给的惊喜,送我的结婚礼物。晕倒!
  事情的发生发展就是这么惟妙惟肖,不要因为害怕分离就不肯相聚,也不要因为或许会分手就不敢相爱。无论是动感十足的百事可乐,还是清新淡雅的冰红茶,都是健康饮料。无论选择了哪个,都将是刻骨铭心的回忆与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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